今天是2026年10月19日 星期一,欢迎光临本站 

马鞍山项目申报

关于马鞍山市做好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0/6/12     浏览次数:    

马鞍山市现将省经信厅《关于开展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20〕46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免费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一、推荐名额分配

《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中第(一)类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五)类奖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第(十)类奖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第(十三)类奖励新进入中*营企业500强的企业不限名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均可申报。

第(二)类奖补省认定的高成长型小微企业、第(四)类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各县区、园区均限推荐2家企业参加评审。各县区、园区要对第(二)类奖补省认定的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进行深入摸排,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对名额进行调剂。

已获得省奖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得再次申报第(一)类奖补;第(一)类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第(四)类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本次申报不得同时推荐;同等条件下,之前未获得过第(一)类奖补的专精特新企业*先推荐申报第(四)类奖补专精特新冠军企业。

二、有关要求

1.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经信厅《关于开展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20〕465号)通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除第(二)类、第(四)类外,其他类直接在网上申报。

2.请各县区、园区经信局在6月17日前将第(二)类奖补省认定的高成长型小微企业、第(四)类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推荐企业名单,征得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加盖经信、财政两部门公章后,会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逾期不再受理。

3.各县区、园区正式推荐文件请于7月7日下班前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

三、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政策条款

分项

奖补类别

责任单位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一

支持“专精特新”发展

(一)

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科

何耀

8355671

(二)

奖补省认定的高成长型小微企业

(三)

奖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四)

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

二

支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五)

奖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企业服务科

黄治宝

8358610

(六)

开展管理咨询与诊断活动

三

支持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七)

奖补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

中小企业科

何耀

8355671

四

支持创业创新

(十)

奖补和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中小企业科

何耀

8355671

(十一)

奖励“创客中国”安徽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

五

支持企业家培训

(十二)

实施“新徽商培训工程”

企业服务科

黄治宝

8358610

六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十三)

奖励新进入中*营企业500强的企业

中小企业科

何耀

8355671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遴选办法》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pdf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