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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6/9     浏览次数:    

  导读:为进一步推进合肥国家创新型试点市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培育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的相关通知如下:

  一、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一)合肥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奖励
1、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投保以下科技保险的,按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 40%补贴: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专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投资损失保险。每户企业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单个企业当年度补贴额不足 1 万元的,不予补贴。)
(二)合肥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奖励
1、对当年新认定、重新认定或新落户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房租补贴。在开发区范围内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高企有效期内,年缴纳税收达到200元/平方米/年以上,且当年缴纳税收增幅不低于全区平均增幅,按照20元/平方米/月(不超过企业实际租赁价格)给予房租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补贴期不超过3年。
(三)合肥蜀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奖励
1、当年首次认定的规模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当年首次认定的规模以下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外地新迁入我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视作首次认定。(执行部门:区科技局)
(四)合肥市庐阳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奖励
1、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重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已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非本区域企业首次落户庐阳区的给予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合肥市包河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奖励
1、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2、当年新迁入我区的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未在合肥市其他县区、开发区享受该项补贴的,参照执行。(执行部门:区科技局)
3、对于新落户我区的有效期内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属于省内迁入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属于省外迁入的,在其通过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评审认定后,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实施高企认定培育计划。对全区科技企业建档立案,建立国家高企认定培育库(入库细则另行制定),筛选一批培育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与服务。引导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主动查找差距,加强科技管理,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国家高企认定培育。对于入库企业,给予以下政策扶持:
a.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入库企业年销售收入小于1000万元(不含)、研发投入强度达到国家高企标准且不少于10万元的、申报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且在我区发生的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80%的,按照其税务部门核算研发费用总额的10%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补(与区促进自主创新政策条款不重复享受)。
b.鼓励企业发明创造。为鼓励企业开展创新研发活动,提高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意识,加大知识产权申报力度,为认定国家高企积极创造条件。对入库培育时知识产权未达到国家高企标准的企业,知识产权首次达到国家高企标准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首次取得一类知识产权的,给予10000元一次性奖励;二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总数首次达到8个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
c.鼓励高企连续申报认定。入库企业在高企资质正常到期后,连续申报并通过认定的,除可申报享受区促进自主创新政策新认定国家高企奖励外,额外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合肥市瑶海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奖励
1、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属于我区五大主导产业、并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库和省高企培育库的企业,额外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2、重新认定和新迁入我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视作首次认定。(执行部门:区科技局)
(七)合肥市肥西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奖励
1、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新落户我县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县科技局)
(八)合肥市肥东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奖励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补贴,再次认定的给予10万元补贴
(九)合肥市庐江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奖励
1、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
2、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
3、对获得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补
(十)合肥市长丰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奖励
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十一)合肥市巢湖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奖励
1、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2、对当年申报未通过的企业给予审计费用补贴1万元;
3、巢湖市外新迁入我市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视作首次认定;
4、对新认定省级、巢湖市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省级与巢湖市级奖励不重复享受,以最高奖励为准);
5、对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且当年高新产值同比增速20%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用以奖励创新团队;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在合肥本地依法登记注册,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生产、开发高新技术产品为主的企业法人,且尚未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一项授权或进入实审期的发明专利;
  2、五项以上授权的其他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五项)。主要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国家一、二类新药;
  (四)*近1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说明】关于研发费用的如何归集是一项技术难点,安徽卧涛公司的科技咨询人员在与企业的交流过程中发现,许多企业明明进行了研发活动,却不知道如何归集研发费用。对此,安徽卧涛公司的专业财务人员会给企业全程指导,提供一对一的服务。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一)企业自评。申报企业对照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需向合肥市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市科技局审核。对企业申报材料实行定期受理,定期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考察、公示和公布。根据审核结果对企业现场考察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结果无异议的,以正式发文公布。
  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一)企业填报《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附电子版);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近1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审计报告(原件)及项目证明材料(包括立项批复、立项报告);
  (五)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汇总表及转化结果证明材料(主要指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产品检测报告、测试报告、销售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还可附上产品用户意见、照片、查新报告、新产品证书等);
  【说明】关于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安徽卧涛公司的科技咨询人员在与企业交流的过程中也发现了问题,有的企业会问什么才算是科技成果转化?研制成败的产品算不算?是怎么研发的?取得了哪些成效?如何证明研发成果等等,安徽卧涛公司的专业项目申报人员会给出*的解答。
  (六)企业填报《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表》(只需将电子版发到合肥市科技局E-mail:mcb@hfst.gov.cn)。
  五、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安排
  1、合肥市级高新技术申报工作遵照:常年受理,分批集中认定,每年分两批公示。企业可将申报材料(胶装)一式2份报送至各市县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并将附件1、2、4的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2、各市县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先完成组织推荐工作,并将*推荐材料报至市科技局高新处。


  参考附件
  1、《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书》
  2、《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表》
  3、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汇总表
  4、《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协议书》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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